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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台手记:档案新媒体运营应具备“四项原则”
来源:中国档案报 何思源 | 作者:紫光档案 | 发布时间: 2017-06-26 | 1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移动互联时代,以微信、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异军突起,并逐步形成“两微一端”的政务新媒体格局。在此浪潮席卷之下,各级各类档案部门纷纷开通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,档案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,在提高社会档案意识、传播档案文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笔者通过自身积累的新媒体运营经验认为,档案新媒体运营应具备“四项原则”,即创新理念、协调发展、用户至上、内容为王。

 一是创新理念,转变运营思维,更新服务模式。新媒体运营,最忌讳的是“用旧媒体的思维做新媒体的事”,新媒体不仅代表着形式的新颖,而且意味着传播方式、理念、模式的变革,它不仅是媒体平台的简单转换,而是从头到尾“质”的变化。因此,档案工作者在新媒体运营过程中,不仅要从心理上认可这种新生事物,还必须在观念上予以创新,主动更新服务理念,创新服务模式,变被动为主动。

 二是协调发展,统筹各项工作,合理规划布局。在应用新媒体之前,首先应做好科学规划,明确新媒体的定位、职能、受众,以及与之配套的人、财、物等各个要素,只有做到不忘初心,才能方得始终。其次,需要正确处理档案新媒体与基本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。新媒体固然重要,但更多的是锦上添花,只有做好基础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编研、利用等工作,实现各项业务工作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,才能真正发挥新媒体的价值与作用。再次,需准确把握档案新媒体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,许多档案部门同时开通微信、微博等,内容完全一致,或者说基本雷同,这将在平台内部之间形成恶性竞争。因此,应当正确区分主流新媒体的功能与定位,构建科学合理的档案新媒体体系,进行科学布局,形成合理格局。

 三是坚持“用户至上”的理念,以用户为中心,以需求为导向。当前,许多机构应用社交媒体多是出于“赶时髦”“随大流”的从众心理,虽然已经认识到应用新媒体创新服务是时代趋势,也能做出适当改变,但仍然“以我为主”,即有什么样的资源提供怎样的服务,而不是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提供怎样的服务。因此,档案部门应当强化用户意识,有必要针对用户需求开展专题调研,充分掌握用户需求,以便提供切实有效的个性化、定制化服务。此外,在运营过程中,也要提高新媒体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交互性,充分注重用户的参与度和体验感,可以通过鼓励留言与评论、开展线上活动等形式增强用户粘性。

 四是坚持“内容为王”的原则,坚持原创推文,形成品牌效应。与传统媒体相比,新媒体是一个更为多元、立体的平台,新媒体绝不能沦为传统媒体的“附庸”,如过分依赖对传统媒体的转发,则其优势将受到极大限制,从而影响稳定用户群体的形成。坚持原创是打造品牌效应的重要途径,只有坚持原创,避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“同质化”的倾向,才能形成品牌效应,最终达到改善档案机构封闭、保守形象的目的。